欢迎您,进入江宁区爱儿法幼儿园网站!

当前位置:首页>园内资讯>>节日活动>> 文章

关于2018年秋季学期学前一年基本免费申请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/6/7 15:57:38 作者:梁智涵 浏览量:1707次

家长朋友:

经江宁区托幼办通知,6月份是大班、中班、小班新生学前一年基本免费申请的时候,请12月份未能办理的幼儿家长,准备齐一下材料请再次申请。

需要补办理学前一年免费的幼儿请在规定时间办理。

上交要求:幼儿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张,所有材料提供一式两份A4纸复印,6月20日前上交至教研室。

实行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的具体基本免费标准是多少?如何执行?

答:凡符合基本免费条件的大班幼儿,每生每月减免保育教育费600元,全年按10个月减免。

根据南京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,申请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的具体条件如下:

类别

学前一年基本免费

申请条件

本地户籍幼儿:

户口簿户主页、幼儿户口页(两页户号必须一致);

外地户籍幼儿:

(1)户口簿户主页、幼儿户口页(两页户号必须一致);

2)监护人在宁居住证(此项可用在宁房产证代替);

3)监护人在宁的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规劳动合同;②社保中心打印盖章的社保清单;③工商营业执照;④道路运输证等。(有其中一项即可)

注:第(2)和第(3)项中必须有一项满两年;这两项必须为同一监护人。

备注:

1.户口簿户主页是指户口簿上的第一张(有两个圆章的页),户号要一致。

2.港澳台户籍,要提供孩子的大陆通行证(回乡证或台胞证)

3.由总公司派遣南京分公司的,提供与总公司签订的正规合同和派遣来宁工作的派遣函(总公司与分公司应有隶属关系)。

4.爱儿法幼儿园学免工作咨询电话:025-52149583


一、户口复印件样式:



版权所有:江宁区爱儿法幼儿园

备案号:苏ICP备2021048345

苏公网安备 32011502010427号